还记得去年国家“个税”改革么?国务院有关《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指出,为了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体系,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开始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力度。此政策一出台,引起了较大的争议。
到底多少才属于高收入人群呢?
国家税务总局表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年所得超过12万的纳税人,就属于现阶段的高收入群体。
什么?12万?
网友吐槽:
“明明处于最痛苦的阶层,却被强行划入了高收入人群。”
“如果年收入12万,要买北上广深一套房(1000万)要100年。”
“年收入12万,扣掉五险一金和所得税,就剩六七千了,在望京租个两居室要7000,然后这位高收入人士可以吃土了…”
显然“12万”这个界限并不是众所接受的,北上广深会有大部分人都会达到这个数字,但处于此区间的人群并不会承认自己就是高收入人群。
悲伤的故事到此为止,我们来说点实际的!
按照国家规定在每一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不管你每月是否已经足额申报个税款,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都应该主动申报。如查实纳税人没有国家政策准则申报,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小编还是提醒各位公司老板们,如果自己名下注册了很多公司,注意个税风险,因为可能出现同一个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同时被多次申报个税,虽说申报当时是零申报个税,但是切不可小瞧如今的金税三期系统,天网恢恢,疏而可漏,云数据的力量不可小觑,一旦被监控到,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在这个税制的社会,虽然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在给不断的国家交税,但是毕竟国家赋予的我们安定幸福的生活,我们该遵守的还是要遵守,在合理避税的空间内,按时纳税。最后,希望读者们尽量早日都是国家“高收入人群”,那“个税”的下一次改革有指日可待啦。
温馨提示:
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间是01月01日到03月31日
三月份快要结束了,大家记得抓紧申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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