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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申报

41503




申报截止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申报机构:

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杜志钊52161804;汤勇华52161306

具体内容参见:

《2018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shac.gov.cn/xxgk/gsgg/201711/t20171110_1635310.html

申报要求:

1、凡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教育、技术推广、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均可申报,其他国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作为课题协作单位参与课题申报。

2、申报单位须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研究开发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3、鼓励产学研联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与农业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联合申报。牵头申报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和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原件)各壹份。其中项目2、3、9、12、13等须由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企业须提供资金配套,包括研发、设施设备等投入,企业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50%。“重大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按照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具体经费控制数额咨询项目申报受理部门。

4、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2个及以上在研科技兴农项目,或有项目到期未验收、验收未通过的,或项目实施期间即将退休的,不得申报科技兴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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