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一05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日前接到公司股东孙锋峰先生、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和孙曙虹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锋峰先生持有本公司个人股共134,774,451股(含通过“财通资产-金固股份高管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20,961,887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33%。截至到目前,孙锋峰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2,212,564股,约占孙锋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3.26%,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金国先生持有本公司个人股共126,562,5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2%。截至到目前,孙金国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5,827,500股,约占孙金国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4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利群女士持有本公司个人股共50,625,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截至到目前,孙利群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860,000股,约占孙利群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2.56%,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3%。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曙虹女士持有本公司个人股共50,625,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截至到目前,孙曙虹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625,000股,约占孙曙虹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锋峰先生、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曙虹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362,586,951 股(其中直接持有341,625,065 股,孙锋峰先生通过“财通资产-金固股份高管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20,961,887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6%,累计已质押335,525,064股,约占他们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2.54%,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18%。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5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该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该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本银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一056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拟新增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9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3,339,3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2,699,999,984.4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64,499,984.46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788,678.8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58,711,305.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96号)。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汽车后市场O2O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93,868万元。
二、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及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新增专项账户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同时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水平,公司孙公司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车慧达”)拟申请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与特维轮网络、智车慧达、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向新募集资金账户转款。《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一057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维轮网络”)增加注册资本。
一、本次增资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90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3,339,38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 2,699,999,984.46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64,499,984.46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788,678.8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58,711,305.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96号)。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2,000万元投入特维轮网络。本次增资后,特维轮网络注册资本增加为136,172.5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特维轮网络,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增强特维轮网络的资本实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满足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资产结构,增强业务发展能力,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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